效忠

大概一個月前,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取消「出生公民權」違反憲法。

那就是說,任何人只要在美國出生,不管父母身分是否非法,都會繼續成為美國本土出生的公民。

隨之而來的就是,他們有資格擔任那些只容許公民參與的機密工作。

當然,還有資格競選美國總統。

我沒有美國國籍。

我曾經擁有綠卡,但已經歸還。

我的三個學位都由美國大學頒發。

我在美國讀書時工作,離開校園後也在當地工作。

最高法院的判決與我無關。

但激起了一些回響。

首先,美國人的幼稚,特別是其法律圈子。

試想象一個人口眾多的敵對國,安排數百萬國民在美國出生,然後返回老家受奴化教育 18 至 22 年,卻成為美國的選民,甚至有可能當上美國總統。

有人會說,這未免太過不擇手段了吧,有何國家會如此陰險狡詐?

並且,哪有國家可以如此操控她的國民?

嗯,只要用 AI 搜尋「生育旅遊」,或到 FBI 網站查閱一下。

很可能美國在這場競賽上已經大幅落後!

這個認知指向更嚴重的效忠問題,因為在某國出生,也就是生而為該國的公民,並不絕對保證效忠於該國。

效忠有更高的要求。

讓我們回溯問題的發展。

2001 年發生 911 事件的時候我在美國,當年那十九個冷血的恐怖分子,沒有一個是美國公民。

他們大多只持有旅遊和學生簽證。

當時的反應是針對那些沒有美國公民身分、也不是美國永久居民的外國國民。

對於在本土出生的公民和歸化公民這兩類,美國人仍然感到他們對美國的效忠,所以基本上視他們為同一個群體。

因此,當 2013 年發生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時,由於犯案的兩兄弟是歸化公民,美國人才驚覺持綠卡的、甚至是已取得公民身分的外國國民,並不如他們想象般忠於美國。

不過,此事還可以解釋,犯案者來自車臣,因此與俄羅斯有連繫,他們並非土生土長的美國公民。

傷害美國的人,從持有旅遊和學生簽證進展到歸化公民,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只要有敵對國存在,這就有機可乘的弱點。

這樣,效忠的防線又再退後一級:美國土生土長的公民。

然而,在 2016 年 6 月 12 日,佛羅里達州的奧蘭多發生一宗四十九人死亡的酒吧槍擊案,把這道最後防線拆毀。

兇徒是一名生於紐約的阿富汗人。

這宗兇案被普遍視為 911 以後最致命的恐怖伊斯蘭聖戰,犯案者宣誓效忠伊斯蘭國而不是美國。

最新一宗恐怖襲擊是 2025 年新奧爾良的汽車撞人事件,有十四人死亡,數十人受傷,據稱兇徒同樣效忠伊斯蘭國

還可能有更多同類的人,因此,在美國土生土長的公民,若其父母最少有一個是外國公民,都有機會變得激進而傷害美國,這已經不單是理論,而是事實。

有鑑於這個事實和現實,那些經生育旅遊而在美國出生的美國公民,回到非美國公民父母的國家,接受 18 至 22 年的奴化教育,難道不會被灌輸憎恨美國的意識?

無須再用槍擊或其他大殺傷行徑。

只須在各個立法層面投票,以達成有利於敵對國的目標。

理論上,所有眾議院和參議院的議員,都可以是美國出生或是歸化美國的公民,很多都持有超過一本護照。

這是個機會,任何受敵對國影響而變得激進的立法議員,都可以循政治途徑傷害美國,無須經由槍械和卡車。

最高法院的裁決為何會激起如此強烈的憂慮?

為何焦點不是積極確保只效忠於同一支國旗、同一套憲法,以及最重要的只持有一本護照?

在這方面,香港特區政府相對上較先進,所有主要官員和立法會議員(除少數例外),不能持有任何外國護照。

不過,他們的配偶和子女當然可以持有外國護照,而大部分都是這樣。

這是另一個故事,有待另文探討。

回到美國的出生公民權。

如何能避免那些在美國土生土長、具有歐洲白人血統的公民,不受富有的敵對國「收買」,投下傷害美國的一票?

這又是另一個不同的故事,可以在美國發生,也可以在香港發生。

效忠,既棘手,又脆弱。

沒有靈丹妙藥。

但還是要改進審查的方法,以及設計預防性的程序。

一個國家的利益和文化實在太寶貴,容不下任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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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1)   911 attacks south tower before and after (Anonymous. Courtesy of the Prints and Photographs Division. Library of Congress.,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2)   1st Boston Marathon blast seen from 2nd floor and a half block away (Aaron Tang, CC BY 2.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2.0>, via Wikimedia Commons)

(3)   Pulse fence memorials (Walter from Tampa/St Petersburg, Florida, CC BY 2.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2.0>, via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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