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問一下 (9):是懲罰嗎?

一個入屋偷盜的竊賊,他要承擔的後果就是坐牢,直至刑期終結。
一個選錯結婚對象的丈夫或太太,他或她就要忍受這段婚姻,直至一方過世或雙方離婚為止。
一個明知自己有遺傳病而懷胎生育的母親,她就要一生照顧子女。

有人會說:上述三個例子(和其他類似的情況),都是當事人本身的抉擇,並沒有上帝的干預,當然要後果自負。
人犯錯,必然要承擔後果。

可是,當大衛順從自己的意願而犯下通姦和謀殺等罪行時,
他那因姦淫而生的兒子死去。
然後,大衛繼續作王。
這樣,大衛要承擔的後果是甚麼?

嗯,大衛被稱為合上帝心意的人。
然而,這樣就能夠逃過後果自負的規律嗎?
抑或,大衛只是個罕有的例子,以說明上帝的恩典?
這樣還算合理嗎?還算公平嗎?

我只是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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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問一下 (10):這個名字猶如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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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問一下 (8):我們要做在耶穌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