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靈輕食 (13):朋友鄰舍多的是

早幾天我在《法庭線》讀到一篇報導:

〈宏福苑大火半年專訪 兩外傭伴九旬母到最後 李家上樓獻花、助尋遺物表謝意〉


我深受觸動。


一向以來,我們都相信雇工在危險關頭都會逃跑,視之為鐵一般的事實。

約翰福音十章12至13節同樣表達這個觀念:

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一看見狼來,就撇下羊群逃跑;狼抓住羊,把牠們趕散。雇工逃走,因為他是雇工,對羊毫不關心。」(《和合本修訂版》)


毫無疑問,這是修辭技巧,以襯托耶穌基督這位好牧人為羊捨命;猶太思想認為羊代表上帝的子民。

我明白,這是傳達對比的文學修辭,並非要貶低雇工。

事實上,從文學角度而言,這句話從來就不是一句判斷「所有」雇工品行的命題。


可惜,這觀念在不知不覺間深入人心,認為雇工面對危難必定只顧自保的看法,已經根深柢固,尤其是那些對聖經深信不疑的基督徒。


這是不幸的,其實沒有必要這麼想。


只要記住從印尼來的 Dina 和 Darwati 兩人。


這兩位外國人,兩個雇工,對那位輪椅上的九十歲長者,充分表達出她們的愛與忠誠,這也許會令老人家的親生子女感到愧疚。


將來,她們的獎賞必定是豐厚的。

她們是異族人。

有不同的信仰。

年輕得多。


她們的行為,不是出於那區區每月幾千圓港幣的薪金。

不是出於合約的責任。

而是出於深層的驅動。

超越人類理性的計算。


她們要陪伴那位九十歲的長者,一直照顧到最後一刻。

與她在一起。


這是親生子女無法達成的,儘管他們能自給自足,儘管他們愛自己的母親;就算他們現在渴望能做到,卻已是無望的了。


可見這不是職責。

也不是種族。

人類的體統。

人類的愛。

這些都是長存的。

只是在普通情況下,我們給職位、宗教、膚色蒙蔽了,無法看得出來。

更遑論欣賞。

留心聽瑪拉基書五章3節的警告: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剝削雇工工錢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和合本修訂版》)

這樣,我們的靈魂將得到安寧和充實,不論遇上災難、或平安度日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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