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般的恩典 (38):真是回頭浪子?

哈利王子歸家了!


有人說:「馬戲團又回到城裡了!」


英國前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說,是時候重溫浪子回頭的教訓。

其他人的意見多語帶諷刺。


有一條 X 貼文,把哈利王子的側面,與戴安娜王妃的舊情人 James Hewitt 的側面對照,意思是要展示兩人是何等相似。

這顯然挑戰哈利的地位,有可能他連做回頭浪子的資格都沒有。


這是個非常有趣的觀點。


我並不太在意哈利聲稱自己是查理王的兒子。


不過,提到兒子身分的合法性,對浪子比喻是否適用,絕對有關係。


如果你不是兒子,那就無須談浪子回頭。

故事到此結束。


你看。

既然耶穌是猶太人,而祂所說和所做的一切,都源於公元一世紀的猶太環境,那麼我們就該用猶太人的思維來理解他。


對猶太人來說,再沒有一個比父子更細小更緊密的關係。


要明白當時的猶太人是如何謹慎和區別對待這種關係,只要回想他們針對「愛你的鄰舍」這條律法所提出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就可知一二。


如果他們對於「鄰舍」的觀念都是如此嚴格和狹窄,可以想象,若他們要稱你為「兒子」,要求只會更高!


誰有資格成為浪子比喻中那父親的兒子?


當然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代。

以色列人!


那麼,外族異教徒又如何?譬如中國人、巴基斯坦人等等?


嗯……真倒楣!


除以色列人外,很多人,包括聖經學者,主張所有受造的都是兒子和女兒。


在我看來,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毫無聖經根據。

就算是這樣。


但我相信新約聖經,其中清楚說明非以色列人如何得以稱為「兒子」。


外族人藉收養而成為兒子。


這裡完全沒有貶低的意思。

在希臘羅馬時代,就連皇帝也會藉收養有權力的人為「兒子」,來提升自己的地位。


保羅在以弗所書寫道:

他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以弗所書一章5節《和合本修訂版》)

因此,並非所有受造的都是兒子,都享有浪子的特權。

而是藉著祂收養的旨意。


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藉著耶穌」,都被視為兒子(或女兒)。


就是這樣。


如果浪子回頭的教訓,真的如約翰遜所說,適用於哈利,那麼,根據保羅在以弗所書的教導,它更是適用於所有人。


我們這些非以色列人能夠參與這場對話,難道你不覺得是上帝非一般的恩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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