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般的恩典 (37):你還未開口,祂已經寬恕
早一陣子,我聽到讓我震驚的消息,是與 Richard Hays 有關的。
不是他於 2025 年 1 月安息主懷。
而是他在罹患胰腺癌七年之後才離世!
多年以前,我父親死於同樣的癌症。當時我認識到,只有 5% 的胰腺癌患者捱得到三年。
當然,我們都記得,那一位改變人類生活的蘋果公司天才 Steve Jobs,也是因胰腺癌病逝,縱使他嘗試過器官移植。
還有另一件事讓我震驚。
就是 Hays 改變了他對 LGBTQ+ 的看法。
他的論點?
上帝改變了。
簡單說,上帝的憐憫擴大了。
意思近乎說,上帝愈來愈開放。
對一些人而言,這樣的話跟異端相差無幾。
我不是要在這裏支持或反對 Hays。
其一,如果你讀過他的著作,就知道他的程度遠比我高。
其二,他沒有足夠的時間詳細闡釋他這方面的論述。
我要說的是,Hays 相信上帝的憐憫已經擴大到接受同性性行為,甚至賜福同性婚姻。這個消息雖然讓人感到意外,但同時亦讓人感到安慰,因為它顯示上帝是憐憫人的,並且準備好隨時赦免人的罪。
Master of Vyšší Brod: The Crucifixion of Christ (c. 1350, Gemäldegalerie,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我知道,傳統基督教教義認為,悔改是獲得赦罪的唯一途徑。
就算只在臨死前悔改,也能獲得「進入天堂的許可」。
就算你無法做補贖。
但你必須認罪。
沒有捷徑。
只要翻開福音書,看看耶穌身旁那個釘在十字架上的強盜。
他請求耶穌記念他。
耶穌允許他的請求。
不過,條件是他必須先請求。
提出上帝的憐憫擴大到惠及沒有請求的人,甚至沒有悔改的人,可謂離經叛道。
是不可接受的。
從表面上看是這樣。
然而,我想從另一角度討論這問題。
假如以上經文是要教導人如何才能獲得赦罪,那麼上述觀點就是正確和無可辯駁的。
可是,若經文是另有目的呢?
或者,該段經文是希望讀者能夠認識,究竟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
或者,該段經文旨在表明上帝獨有的憐憫與恩典,而不是教導人如何獲得恩典與憐憫。
不是說後者不重要。
獲得上帝的恩典與憐憫肯定是重要的。
只是沒有打算現在討論它,也不是要如此解釋這段經文。
這樣,接下來首要討論的,就是認識上帝真正的本性。
讓我們先思想。
- 浪子連一句「我錯了」都沒說。
- 那個用眼淚洗耶穌雙腳的女人同樣一言未發。
我們根本不知道在赦罪之前,悔改有否發生,至少在口頭上。
又或者,他們在心內起意悔改的瞬間究竟有多短促,赦罪就臨到。
經文從沒透露。
如此發問,像是要為該段毫無疑問的經文尋找一個答案似的。
David and Bathsheba [third quarter 17th century, British; Embroidered picture; Textiles-Embroidered]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CC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再思考另一個案:大衛王奪取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
多個世紀以來,猶太人視此為最嚴重的個人犯罪事件。
當先知拿單揭露大衛的罪惡後,大衛向拿單驚呼:「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回答大衛說:「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在這事上,你大大藐視耶和華,因此,你生的孩子必定要死。」(〈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3-14節《和合本修訂版》)
對於那些堅持聖經必須指出悔改是赦罪的唯一途徑的人來說,如果在大衛認罪與拿單判罪之間加插以下一句的話,他們肯定拍手叫好:
「耶和華接受大衛真誠的認罪。」
可是,經文並沒有這一句。
如果我們再三細讀,就會發現,我們需要做些甚麼以獲得赦罪,似乎並非那麼重要。
我們只讀到拿單宣判:「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罪。」
然後就立時宣告大衛的懲罰,彰顯耶和華的公正。
對話之間看來已經隱含赦罪!
赦罪就在那裏。
從神學角度拉遠來看。
我們何時犯罪?
我們的罪又何時獲得赦免?
耶穌基督何時來死在十字架上,好除掉人類的罪?
上帝的赦罪早於我們的悔改。
甚至早於我們犯罪。
這個認知不會貶低我們的認罪和尋求赦罪。
這個觀點也不會演化為普救論。
提出這個想法也許是說明,上帝的憐憫確實擴大了——擴大到超出我們的認知範疇以外,讓 Hays 等人感到驚詑。
聖經有很多章節記錄大衛對上帝的忠誠、順服,和尋求祂的心意(如:徒十三22;王上十一6,十四8,十五3;王下十六2;代下三十四2)。其中最感人的是〈詩篇〉五十一篇。
上帝能夠察看人的內心。
Circle of Joachim Patinir: Appearing to his Disciples on the Sea of Tiberias (16th century,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在新約聖經的人物之中,與大衛王最相似的大概就是西門彼得,兩者都經歷戲劇性的失敗,也同樣在失敗之中經歷上帝特別的眷愛。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記載,彼得唯一能宣之於口的就只有「你知道我愛你。」
這句話不是認罪。
當然也不是悔改。
肯定不是辯護。
然而,〈約翰福音〉二十一章記載耶穌首先走近門徒。
往後的歷史,見證彼得為上帝所用,正如大衛一樣。
感到驚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