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問一下 (24):要是與地獄或煉獄無關呢?

這個問題或許有點冒瀆。

若我們俯瞰財主和拉撒路這個引人入勝的故事,俯瞰財主與阿伯拉罕的對話,探尋其中更大的題旨,豈非有意思?(見篇末的經文)

不錯,有些細節是相當有趣的,叫人很難抗拒。
* 財主在陰間受苦,可憐的拉撒路卻在阿伯拉罕懷中。
* 不滅的火煎熬著財主。
* 灼熱的艱苦與阿伯拉罕懷中的舒適兩者之間是鴻溝。
* 地獄抑或煉獄?

如此生動的描述。
只是俯瞰?
那麼焦點該放哪裡?

摩西和先知!

那是耶穌的焦點。
祂的話指向摩西和先知。

何謂摩西和先知?
當然是指「希伯來聖經」!
摩西代表律法。
加上先知,就是指「律法和先知」。

那就是這段經文之前的主題:
律法和先知的重要性,希伯來聖經的重要性!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上帝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天地廢去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要容易。」(路加福音十六章16~17節《和合本修訂版》)

財主和拉撒路這個有趣的故事,其主旨豈不是教導聖經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如此重要,若是忽略了,即使一個人從死人中復活,也無補於事!

聖經已經告訴你一切所需。
因此無須害怕地獄或煉獄,儘管它們既真實又恐怖!
不要害怕煉獄或地獄。
不要注意富人和窮人之間的憎恨。

因為……根本無須有復活的人回去教導甚麼。
只須聽從律法和先知!

如此,上帝的話屹立。
既是真實的指導。
又是生活的準繩。

無須死人復活。

甚至:如果你不相信律法和先知,你也就不需要耶穌復活了!

只是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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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和合本修訂版》

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長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21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食充飢,甚至還有狗來舔他的瘡。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他在陰間受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24他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請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25亞伯拉罕說:『孩子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同樣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卻受痛苦。26除此之外,在你們和我們之間,有深淵隔開,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可能的;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可能的。』27財主說:『我祖啊,既然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28因為我還有五個兄弟,他可以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30他說:『不!我祖亞伯拉罕哪,假如有一個人從死人中到他們那裏去,他們一定會悔改。』31亞伯拉罕對他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人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的。』」

Lazarus and the rich man painted by Brother Joseph Carignano in 1890 (Chris Light, CC BY-SA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via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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