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問一下 (15):我們和你們
我不是猶太人。
所以,每當聖經說「你們」,我從沒戴著猶太人的眼鏡來理解。
我以為這是指「我」,沒有其他。
從來沒有想過這可以是一個猶太人對另一個非猶太人說的!
同樣,當經文說「我們」,我就直覺理解為「我們基督徒」。
當然也從未考慮過這可以是「我們猶太人」,當中包括舊約聖經提到所有給猶太人的應許和特權。還有「我們信徒」。
當我讀到以弗所書第二章時,這種理解的缺欠尤其嚴重:
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和修》)。
你們(8節)和我們(10節)一同出現,使我有點頭昏腦脹。
「你們」也許較易辨認。
因為「你們」之前的第10節,明顯指涉「外邦人」:
11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弗二11《和修》)。
認出「你們」是誰之後,誰又是「我們」呢?
現在要回答的是,是誰組成上帝的工作?
只有猶太人?
只有外邦人?
抑或猶太人和外邦人一同組成一個得救的身體——教會?
經文從何處開始離開了個人和私下的解讀:「我是上帝的工作」?
只是問一下。